


一、對象
凡符合《南京市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規定,且已注冊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賬號或擁有“我的南京”實名賬號的人員,均可在線辦理失業登記。
二、辦理
1、辦理地址
https://m.mynj.cn:11097/
可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賬號或“我的南京”實名賬號登錄,然后點擊“失業人員網上登記”辦理。
2、錄入信息
失業人員按照網上辦理界面的提示,完整準確錄入信息,按照提示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:
1、戶口簿或居住證。
本市人員上傳戶口簿首頁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頁,非本市人員上傳居住證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《流動人口居住證明》。
非本市戶籍人員居住證已辦理但尚未領取的,可上傳居住證辦理回執及單位出具的證明辦理。
2、《南京市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規定的按照失業人員類型分別提供的材料,包括:
三、審核
申請人可在失業人員登記界面查看審核進度和結果。審核結果顯示為“已審核”即已通過審核。顯示“不通過”的為不通過審核,同時顯示不通過原因。
通過審核人員可憑身份證、社會保障卡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辦理單位用工登記(錄用備案)、靈活就業登記等事項,無須打印實物《就業創業證》。
未通過審核人員,可按照界面顯示的“不通過原因”修改填報信息,重新上傳圖片,點擊“保存”再次申請。
四、核驗
已辦理互聯網失業人員登記并通過審核,處于失業狀態或辦理了靈活就業登記的人員需打印實物《就業創業證》的,須攜帶上傳圖片對應的實物材料原件,本市戶籍人員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,外市戶籍人員到居住地街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信息核驗。
核驗完成后即可打印實物《就業創業證》。
五、辦理時長
審核工作在1-2個工作日內完成,核驗工作一般即時辦結。
南京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
2018年5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