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企業穩崗補貼申報指南
來自:管理員 發布時間:2018/1/2 9:38:25
一、補貼范圍
在寧繳納失業保險的各類企業。
二、補貼條件
(一)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。
(二)補貼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。
三、補貼標準
(一)按該企業及其職工補貼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%給予穩崗補貼。
(二)同一個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。
(三)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內,既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政策,又符合享受在崗、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,可選擇其中一項政策執行,不得重復享受。(2015年已享受過在崗、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企業,享受穩崗補貼時應當扣除其已享受過的在崗、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。)
四、補貼期限
2015年起至2020年底。
五、申報時間及方式
穩崗補貼按年度申報,同一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。
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過市人社局網站(http://www.njhrss.gov.cn/)申請,也可向所在區(含化學工業園區、高新技術開發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)人社部門申請。
六、核撥流程
穩崗補貼的審核工作在申報期內每月開展一次。
區人社部門受理,審查表格的規范性與完整性,與申報單位核實確認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,并將補貼申請錄入系統;市人社部門審核、公示;市財政部門審定、將資金撥付至市社保中心;市社保中心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企業銀行賬戶(如企業有社保繳費賬戶的,經企業確認后撥付至社保繳費賬戶)。
